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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二条措施
发布人:上杭县工商联 发布时间:2020/4/9 浏览次数:4864

    一、 巩固提升产业扶贫
    一是全力弥补疫情影响产业发展损失
。 支持贫困户 发展种养短平快项目,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对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的,户再给予 1500 元补助(其中省级财政补助 1300 元,市、县财各承担 100 元) 。 二是巩固壮大脱贫特色产业 。 引导带动贫困发展生产, 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落实 1 项以上的生产展项目, 实现稳定脱贫 。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 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 休闲农业( “ 农家乐 ” )、 合作社、 森林旅游、电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 可以从中央或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中给每户 不超过 10000 元补助 。 三是做优做强激励性扶贫产业 。 加推进全县激励性扶贫项目,对直接带动 10 户以上建档立卡贫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 60% 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贫项目,可以从中央或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中给予按照每带动1贫困户补助一般不超过 5000 元,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超过 30 万元的扶持 。 四是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 。 2020年县财继续安排 200 万元专项用于扶持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 。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脱贫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财政局、商务局、自然资局、文体旅游局、供销社

    二、 巩固提升就业扶贫

    一是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各乡镇要加强劳务、用工需求的信息发布,向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推送 3 个以上岗位信息 。 对新招和转岗的务工贫困人口及时开展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女性贫困劳动力年龄可放宽至 60 周岁 。 技能培训纳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省级财政给予参训贫困人员每人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300元 。二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 “ 春潮行动 ” ,引导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创业贫困农户 培训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落实贫困家庭子女到中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就读 “ 雨露计划 ” 每人每年 3000 元的补助政策 。 三是落实促进就业政策 。鼓励当地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 每吸纳一个贫困人口 稳定就业 3-6 个月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1500元,市财承担300元,县财承担 200元) 。落实好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人员 每年可报销家庭住址与 务工地点间的交通费补助政策 。落实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奖励政策 。四是增设公益就业岗位 。新增一批保洁环卫、生态管护、乡村建设、防疫消杀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脱贫办)、财政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 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三、 巩固提升住房安全

    一是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建立贫困户住房安全性认定动态监测机制,悬挂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对因灾、因地质变化等影响鉴定为 C 、 D 级危房的,争取农村危房改造、造福工程搬迁等措施解决,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助 。全面完成贫困户户厕改造 。 二是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 。 进一步提升住房、水、电、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率达 100% 。强化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服务,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全面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避免“ 两头占 ” 现象 。加快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脱贫办)、卫健局、工信科技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供电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中国移动上杭分公司、中国电信上杭分公司、 中国联通上杭分公司

    四、 巩固提升教育保障
    落实好中央和省、 市、 县现有教育扶持政策及
“ 贫困家庭子女到市外就读或在无证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教育资助由县级统筹解决 ” 政策 。 全面落实贫困户 家庭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高(中)职、大学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确保“ 一个不漏 ” 。 抓实 “ 控辍保学 ” ,重点盯住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特别是残疾儿童的就学情况 。引导鼓励群团组织和各类社会助学奖学机构开展助学帮扶活动 。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脱贫办)、财政局,团县委、残联、妇联

    五、 巩固提升医疗扶贫
    一是着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继续执行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政府代缴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 。继续与县人保财险上杭支公司签订健康扶贫协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承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 2900 元以上的部分 100% 补助,减轻贫困户医疗负担 。 二是规范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明确签约服务职责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贫困家庭签约医生的签约率及履约率均达 100% 。三是健全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着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配齐各类医疗设备,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 2020年全面实现贫困村医保“ 村村通 ” 或 “ 就近通 ”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龙岩市上杭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脱贫办)、人保财险上杭支公司

    六、 巩固提升饮水安全
    建立安全饮水台账,做好集中供水点、山泉水、井水的水质监测并出具水质报告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 。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脱贫办)、疾控中心
    七、 巩固提升消费扶贫
    一是拓宽精准扶贫农产品销售渠道
。每个乡镇建立一个精准扶贫农产品销售中心,为贫困户的产品或服务搭建消费扶贫平台 。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推进“ 农村电商 + 精准扶贫 ” ,利用阿里巴巴、“ 供销 e 家 ” 、 社会扶贫网等电商平台, 畅通农产品的营销渠道 。 二是多渠道助销 。 将消费扶贫纳入县直部门挂钩帮扶的工作内容,行政事业单位食堂优先采购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的农副产品 。全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工会职工集体福利用于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开支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采购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的农副产品 。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脱贫办)、工信科技局、文体旅游局、总工会、供销社、工商联,县直挂钩帮扶单位

    八、 巩固提升金融扶贫
    一是稳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
。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确保能贷尽贷 。加强贷后管理,做好贷款到期提醒,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可适当延长小额信贷还款期限,但是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是推进产业扶贫保险政策落地 。按照“ 自愿投保,无门槛,全覆盖 ”原则,继续实施产业扶贫保险,进一步简化理赔手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风险抵御能力 。三是强化财政扶贫资金投入 。县财政按不低于上年扶贫资金投入标准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鼓励贫困乡村采取  固定租金、租金 + 分成、投资入股等方式,盘活资源,确保全县 50 个贫困村的年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10万元以上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村集体经营收入减少、支出明显增加的贫困村,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每村一次性补助 5 万元 。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脱贫办),兴诚担保公司、农行上杭支行、上杭农商银行、 人保财险上杭支公司

    九、 巩固提升保障性扶贫
    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双向衔接,及时把符合低保与扶贫开发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和帮扶范围, 对有返贫风险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应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
“ 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对已纳入低保的贫困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我县低保标准的,给予12 个月延保渐退期,帮助其稳定脱贫 。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代缴政策 。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脱贫办)、卫健局、残联、龙岩市上杭医保局

    十、 巩固提升挂钩帮扶
    继续落实干部挂钩帮扶贫困户
“ 五个一 ” 、县直部门和县领导联系挂钩贫困村“ 四个一 ”工作要求和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制度,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任务不变、要求不变,各结对帮扶干部的帮扶对象原则上保持不变,做到脱贫不脱帮扶,全力以赴抓好帮扶措施的落实,把挂钩帮扶重心放在帮助贫困乡、村、贫困户对接享受政策、脱贫项目筛选指导、 感情联络沟通上,切实为贫困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脱贫办)、创新办,县直挂钩帮扶单位

    十一、 巩固提升党建扶贫
    深化党建促脱贫,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继续深化 “ 1+X ”精准监督,督促行业扶贫部门担起主体责任 。加强机关作风问题整治,坚决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以“ 大督查大落实 ”为抓手,整改各方力量,将督查与考评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脱贫办)、县 “ 大督查大落实 ” 办

    十二、 巩固提升扶贫宣传

    一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深入挖掘和总结全县脱贫攻坚先进经验和典型, 全面展现新时代扶贫脱贫壮阔实践, 全面宣传扶贫事业历史性成就, 深刻揭示脱贫攻坚伟大成就背后的制度优势,讲好上杭减贫生动故事 。 二是加大 “ 扶贫扶志 ”力度 。利用 “ 10 · 17 ”扶贫日纪念活动,通过融媒体、展板、文艺演出等形式,推广脱贫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脱贫群众, 助贫困人口摆脱思想观念上的“ 贫困 ” ,激发贫困群
众脱贫致富的信心,树立自 强致富的“ 造血 ”意识,提升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 各乡镇党委、 政府, 县委文明办, 县农业农村局(脱贫办)、 融媒体中心

                    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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