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招工介绍人奖励 ,鼓励以工引工。对介绍新员工到我县重点企业就业进行奖励,招用本县籍新员工,符合条件的,给予招工介绍人200元/人奖励;招用县外的新员工,符合条件的,给予招工介绍人300元/人奖励。 二是实施企业稳岗奖励,鼓励企业稳定员工。对实现员工稳定就业的企业,从2017年1月1日起,凡新招的员工在本企业稳定就业满一年,给予企业300元/人的稳岗奖励。 三是落实乡镇激励措施,激发招工活力。乡镇每完成100个新招员工任务,折算完成1个招商引资攻坚新签约项目任务。 四是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校企无缝对接。积极支持各职业技术院校组织在校生实行“顶岗实习”;对武平职业中专学校毕业生,应届毕业后在本县相关企业就业,在购买商品房时符合相关条件下享受与本科生同等的购房补贴待遇;着力开展“武平高新园区企业进高校”专题活动,积极引导高职、大专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到我县“四个一批”重点企业就业。(武平县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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