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市直属商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部署,根据《龙岩市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在全市开展2017年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龙脱贫指〔2017〕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扶贫日”系列活动的开展,着力引导全市商协会组织、民营企业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决胜战役,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用脱贫攻坚取得的实际成绩展示商会组织新作为,树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形象。 二、主要活动内容 1.开展宣传活动。“扶贫日”活动期间,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度扶贫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成就,宣传爱心企业、扶贫好人先进典型,发放“扶贫日”倡议书,进行扶贫济困募捐动员,扩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扶贫日”的知晓度,助力营造人人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冬季送温暖”大走访。“扶贫日”活动期间,组织结对帮扶的商协会及民营企业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算好当年脱贫账,进一步理清脱贫思路,关心贫困户冬季生活状况,对因病贫困群众特别是重特大疾病群众,给予针对性帮扶救助,提供财、物等帮助,为他们送去温暖,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深入贫困户家庭,了解具体需求,让贫困户感受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温暖。 3.开展项目深化扶贫活动。市“红土同心.民企帮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企业和企业家要在“扶贫日”期间,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和帮扶企业能力,共商可行脱贫大计,力争在产业扶贫、商贸扶贫、就业扶贫、保障扶贫等领域有所进展,签订(续签)可行性帮扶协议,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进一步引导全市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行动,推动贫困村贫困户实现精准脱贫、稳定增收、逐步致富,铸造龙岩商会扶贫品牌。 4.组织捐赠活动 动员和组织商协会、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为贫困户捐款捐物献爱心,帮助解决贫困户日常生活中燃眉之急的事情,改善贫困户生活等。捐赠本着扶贫济困、个人自愿、量力而行原则。可采取直接定向的形式,也可利用龙岩市精准扶贫信息平台,确保捐赠直接支持贫困户和贫困乡村的开发建设。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由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商协会及各相关民营企业、非公经济人士,要切实增强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切实传承弘扬中华民族的“扶危救困”“慈善济贫”等传统美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争当扶贫爱心企业,与美丽家乡同荣辱、同发展、同小康。 2.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加强对各类活动和各类资金的规范管理,同时要及时对外公告扶贫日活动信息,公布商协会、企业和个人参与情况和活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做好活动总结。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工商联、市直属商协会要及时将捐赠凭据和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影像资料)于11月底前报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中共龙岩市委统战部 龙岩市工商业联合会 龙岩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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