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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出台重点企业招用工激励措施
发布人:武平县工商联 发布时间:2018/4/4 浏览次数:2451

 

    为充分调动乡(镇)、企业、务工人员等社会各方力量,有效鼓励和引导县内外劳动力在我县园区内“双培养”“双倍增”重点企业就业,解决企业招工难、留工难问题,更好服务我县产业发展,武平县人民政府对服务园区“双培养”“双倍增”重点企业招用工出台激励措施:
    一、实施招工奖励机制,多渠道服务企业招工
    (一)落实绩效管理考评,激发乡(镇)招工热情。完成招工任务数100%以上的乡(镇),一类乡(镇)给予奖励15万元,二类乡(镇)给予奖励10万元,绩效考评分为满分。
    (二)实施招工介绍人奖励,鼓励以工引工。为我县园区内“双培养”“双倍增”重点企业推进5人以上新员工入职,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奖励推荐介绍单位或个人300元/人,每位员工只能被推荐介绍申报一次。
    (三)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校企无缝对接。积极支持各职业技术院校组织在校生实行“顶岗实习”。凡参加“顶岗实习”满3个月以上的学生,每月给予生活费补助300元,连续补助3个月。
    二、实施稳岗奖励,鼓励稳定岗位和就业
    (一)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二)实施员工稳岗奖励,鼓励稳定就业。稳定工作满三周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奖励该员工稳定就业奖300元/人。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加稳定就业奖100元。每年稳定就业奖封顶1000元/人。
    (三)实施企业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稳定技能人才队伍。
    (四)实施员工购房补贴,解决员工住房问题。对符合条件者,在县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200元/平方米,同一家庭(以户口薄为单位)有2个成员符合条件的,给予购房补贴300元/平方米。购买二手房可享受补贴1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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