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首 页 . 工商联简介 . 公告通知 . 新闻中心 . 基层商会 . 政策快递 . 民企动态 . 财经资讯 . 光彩事业 . 我要投稿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信息 关闭窗口
龙岩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积极引导行业自律
规范经纪执业行为 提升中介服务质量
发布人:房地产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8/6/25 浏览次数:1608

 

近几年,龙岩的二手房市场发展很快,交易量每年都以20%左右的幅度在增长,2017年全市二手房成交量达175.5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1.03%,预计2018年的成交量将突破200万平方米。市场的“升温”,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刚需”群体的购房需求,也催生和锻炼了一批从事二手房交易的经纪人员。据中介协会统计,目前仅中心城市已登记注册的二手房经纪人员已达2053人。由于该行业就职门槛较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执业过程中时有违规行为发生,例如,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与炒房客勾结违规赚取差价、制造恐慌气氛、哄抬房价等等,引起消费者不满,投诉事件时有发生。

为规范二手房经纪执业行为,提升中介服务质量,促进我市二手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根据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特别是中心城市二手房市场的实际情况,推出如下具体举措,收到了较好效果。

实施从业实名登记,增强从业人员责任感

所谓实名登记,就是指从事二手房经纪业务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相关经纪执业资格资料,到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进行登记,并领取由协会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这个《工作证》标有从业人员姓名、职务、执业单位、执业编号、职业资格证类型、证号等信息,并标有二维码。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规定,二手房经纪人员在执业时(包括房源核验、委托洽谈、发布房源、网上签约、代办服务等)必须佩带《工作证》。执业人员佩带这样的工作证既能增强自己的责任感,督促自己认真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又方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的查询和监督。实行实名登记一年来,有效杜绝了“地下经纪”现象,整体上提升了我市房地产经纪从业队伍的素质。

规范交易服务流程,确保交易顺利安全

为了保障二手房交易的顺利进行,切实保护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和合法权益,保质保量征收相关税费,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经调查研究,制定了统一的交易服务流程:

1、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与委托方签订《存量房委托洽谈合同》。当卖方提供拟出售或出租房源时,经纪人员要核验其相关证件并到实地调查和勘察房源,当买方委托经纪机构求购房产时,经纪人员应要求委托人出示身份证。在此基础上,双方签订《存量房委托洽谈合同》(合同由协会统一印制)。

2、在房源挂牌和房源核验时,经纪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如实填报《存量房委托洽谈合同》的相关内容。

3、在组织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如实告知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应缴交的相关税费。同时,建议买方将购房资金交由有监管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管,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和产权证变更手续的顺利办理。

4、在商品房交易成交后,及时建立交易台账。

统一规范交易流程后,各经纪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有章可循,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有效地保证了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协会未接到相关方的投诉。

加强行业自律  提高服务水平

今年3月份,协会秘书处在下企业调研时,发现会长单位——“福建绿色鑫家园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开展经纪业务中,主动与市属国有企业——龙岩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让买方将购房资金先打入这个第三方公司户头,待交易成功、卖方交证后,再将购房款转到卖方账户。这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证,钱房两清,确保交易双方不受损失。此外,“绿色鑫家园”还在业务活动中实行“损失先行垫付”、“交易不成退还代理费”、“发现经纪人赚取差价责令其双倍赔偿”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自律措施。例如,交易双方手续办结,准备交房时,却发现原业主物业欠费,导致新业主无法顺利入住,“绿色鑫家园”就先行垫付所欠物业费,让新业主顺利入住,然后再与原业主交涉、解决。

在总结和推广“绿色鑫家园”先进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中介协会秘书处结合行业实际,起草制定了以“八不”为主要内容的自律公约,即:不为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房产提供中介服务;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经交易当事人同意,不擅自通过网签系统挂牌;不参与炒房、违规赚取差价;不哄抬房价,自觉遵守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不收受客户回扣包括收取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报酬或其他财产;不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用于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不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巧立名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违规参与金融活动,违规代收代付二手房交易资金,严格执行交易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总之,就是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严格按《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执业,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努力维护行业形象,促进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工商联 龙岩市工商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福建龙岩市工商业联合会  福建龙岩市总商会  Copyright(C) 2010 lysgs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统计: 18790175
电话:0597-3213969  传真:0597-3213959  电子信箱:gslllq@163.com  工信部备案:闽ICP备10014682号 技术支持:领御商桥